在去某乙公司的路上,江明雾让叶可可致电某丙公司。

    丙公司其实是二小姐叶庆淋的关系。两边都有关系,但是二小姐心更黑,丙公司的报价更高。所以当初在两害相衡之后,叶可可选择了大哥叶庆海背后的某甲公司。

    电话通了之后,江明雾接过电话,电话那头有点吃惊:“大小姐怎么想起我们来了?”

    “既然是签合同,自然要找条件最合适的。”江明雾道,“谈经理,万事都是能谈的不是吗?”

    “是是是。”对方以为是叶庆淋的关系,不过,退一万步说,是谁的关系都好,生意有得谈,有得赚,比什么都重要。

    谈经理根本没有同叶可可接触过,他听不出江明雾和叶可可的声音不同,他囫囵吞枣,只把对方当糊涂财神。

    “那我来接您?”谈经理试探着问道,“来我们公司吃个便饭?我们实地看看生产线?”

    “我自己过去吧。”这个某丙公司,态度起码端正很多,“还有些行程没走完,下午,下午三点我去您那里。”江明雾虽然客气,但是依旧晾着谈兵。

    本来嘛,谈合同都是有技巧的。没有技巧,谈什么生意?

    既然是甲方,就要拿出爸爸的气势,否则,被人看扁是小事,做生意亏本就不划算了。

    “先去乙公司。”江明雾挂了电话,嘱咐司机老陈。

    老陈得令,车企稳稳地开向乙公司。

    “怎么?还要去乙公司看?”

    “可不?谈生意,知己知彼,才能百战百胜。”

    叶可可不说什么,她哪里有那么多的选择。

    虽然她是全权代理,但是出发之前叶庆海和叶庆淋都找过她。区别在于叶庆淋委婉一些,告诉她同她结盟没有坏处;叶庆海直接一些也粗鲁一些,告诉她要是不听话,以后有的是好果子吃。

    人都是趋利避害的,偏偏叶可可还是个胆小的。

    一个利诱,一个威逼,叶可可首先屈服于威逼。现在,既然打肿脸充胖子已经把威逼的那个ko了,是不是应该选择利诱的那一个?

    虽然说,乙公司是从口碑到质量都在业界公认——叶可可又开始犹豫不决,到底是利益更重要?还是品质更重要?

    好在,叶可可并不需要为此纠结太久。